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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114學年度新生抵免學分申請注意事項

【學生事務】114學年度新生抵免學分申請注意事項

114學年度新生抵免學分申請注意事項如下,新生請把握本次機會,逾期不予受理,謝謝。


  1. 抵免學分申請書。
  2. 原修課學校正式核發之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及影本一份。
  3. 申請抵免科目,必須至少附上原修習課程之課程大綱(syllabus)及教科書名稱(若無請敘明理由)。
  4. 其他自認有利審查資料(作業、考卷、作品等)(選繳)
  • 新生申請抵免科目,不限本系所開課程,但請自行排除以少抵多及重複抵免的科目。
  • 依本校抵免學分辦法於規定期限內向所屬系所辦理學分抵免申請作業,並由與抵免課程相關之系所或單位進行專業審查。請注意: 申請抵免之審查結果有可能不予抵免,為使審查者能考量的更為周延,請於申請時儘量備齊有利審查資料並述明理由(格式不限)。
  • 抵免結果將於課程加退選結束前一天或更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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