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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113-1專業證照獎勵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0/11截止)

【公告】113-1專業證照獎勵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0/11截止)

為鼓勵學生培養專業實務能力,激勵學生參與各類專業技術證照考試,本校特訂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申請人應主動於本校「學習歷程平台」登錄填報後,向系所提出申請。

本學期受理113/02/01~113/07/31期間取得證照者之申請,請於113/10/11(五)前檢附:

1.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

2.證照正反面影本

3.學習歷程平台登錄紀錄影本

向所辦提出申請,資料不齊、逾期之申請案件將不予受理

註:依據獎勵辦法第二條規定,取得證照時應為本校在學學生,非於就讀本校期間取得之證照,不適用本獎勵辦法,請勿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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