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第七屆精誠榮譽學院傑出青年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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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甄選對象為精誠榮譽學院修業一年以上,年齡四十歲以下之在學學生(曾當選者不得重複參選),其歷年學業成績平均為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為八十分以上,並於本校在學期間具下列事蹟之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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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表件: (一) 個人自傳(格式自訂,惟內容應含個人一吋照片、學經歷、具體優良事蹟論述及佐證資料等,並附電子檔)。 (二) 在學歷年學業暨操行成績單乙份。 (三) 參選表乙份 |
| 送件截止日期:101年12月17日(一)前將相關表件送至所辦。 |
| 精誠榮譽學院傑出及優秀青年選拔辦法、參選表請見附檔(電子檔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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