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第2學期學生申請英文能力檢定獎勵公告
1. 申請獎勵日期:102.2.18(一)~102.2.25(一)
2. 檢定考試日期:101.09.01~102.1.31
3. 申請對象: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從未獲其他系院之語文測驗補助者,於在學期間通過英語文測驗皆可申請。
4. 申請資料:申請表及成績單等證明文件(成績單正本及影本)
5. 繳交地點:教學資源中心辦公室(國際大樓2樓205室)
※繳附證件若有偽造,即撤消獎勵及抵免資格,並依校規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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