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109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有關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一、 擬辦理就學貸款之同學請依序完成下列四點,缺一視同未註册完成:
1. 富邦銀行線上申請:請先上網列印學雜費繳費單(除住宿保證金不可申貸外,其餘項目均可申貸)後,至台北富邦銀行網站線上申請,並列印撥款通知書3份。
(大學延畢生請先至【生活輔導組】就貸承辦人(02-27376317)取得學分費或全額學雜費之書面證明)
2. 富邦銀行對保:現採網路對保或分行對保,首次貸款者於110年2月18日前持學校繳費單及相關證件(學生及保證人帶學生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印章、戶籍謄本)向台北富邦銀行辦理。
若前一學期已辦理貸款者,保證人不用陪同辦理,但要帶前一學期銀行簽約撥款通知書學生收執聯及繳費單、學生證、身份證、印章(同一學程保證人不變者可辦理線上續貸)。
3. 本校線上系統登記:本學期登記時間為110年1月27日至110年2月21日,請上就學貸款網頁登錄(填寫內容必須與對保資料相同)。
4. 學務處繳件:110年2月22日至2月24日(僅該三日收件,有困難者請電02-27376317)繳回下列資料:
1. 台北富邦銀行核貸通知書
2. 學雜費繳費單。
二、 就貸繳件完成者,暫時完成註冊程序,待校方統一辦理所得查證後,不符資格者再通知以現金繳交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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