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已開放申請(申請截止日115年10月15日)
一、依本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辦理。
二、本次辦理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期間核發之證照獎勵。
三、應備文件:學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及「證照正反面影本」。
四、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四)下午5點止,逾期不受理申請。
五、申請地點:醫工所所辦(TR-930室)。
註:依據獎勵辦法第二條規定,取得證照時應為本校在學學生,非於就讀本校期間取得之證照,不適用本獎勵辦法,請勿提出申請。
●申請前,請詳閱本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
●請至【本校官網→行政單位→教務處→相關法規→成績類→ 本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申請表、申請流程圖】下載:
1.本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
2.申請表。
3.申請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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